退票規定

1. 本活動課程依據公交法、消保法第19條及定型化契約之規定為退費處理辦法:

   (1) 繳費後7日內來電申請退費,得以退還所繳學費之全數金額(會內扣手續費100元)。

   (2) 繳費後30日內來電申請退費,得以退還所繳學費之一半。

   (3) 繳費後,超過30恕不退還。

   (4) 低收入戶採用減免方案報名者不適用一般退費規定。

2 學習套票、體驗套票、單堂課程票券,逾期或一經使用恕不退費。

3. 退費辦理,請務必先於平日上班時間(週一至五10:00~18:00) 做申請。退費領取,須憑所有繳費收據正本。若以匯款方式領取,須以平信寄回收據及帳戶資料。